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

《臥虎藏龍》(2000):為李慕白伸冤

偶翻電腦檔案,發現一篇我以舊網名寫於20年前的舊文,2001年6月發表在人文哲學論壇舊站上,回應Fongsaiho兄文章〈《臥虎藏龍》與傳統儒家精神〉的一些觀點,既在回應,故本文非對電影全面剖析,但讀者如果看過這部奧斯卡獲獎電影,對故事不陌生,大概不難理解方兄與我所提及的情節和對儒家精神的一點分析。

人文哲學論壇後來轉站,在2001年六月間出了岔子,所有帖文(包括本文及方兄、網友的回應)被網站供應商誤刪。多年前新舊論壇亦不復存在。

方兄的《臥虎藏龍》文章,存於這個歷史檔上;少數文章救回存在這裡

以下是我的原文《為李慕白伸冤》;替自己留個回憶。文中標點【】改回《》;錯字「憂郁」改回「憂鬱」。如果今日重寫,我會多用短句,整理更多分段,方便閱讀。(2021/08/14:最終還是切出大小分段加上序號便利閱讀。)

圖片、視像,是現在添加的。


小弟對《臥虎藏龍》系列原著及其作者都沒有認識,以下僅是我直接的看電影而說的意見。說的粗陋冗長,請大家給點耐性。

(一)
Fongsaiho 兄在〈《臥虎藏龍》與傳統儒家精神〉一文中認為儒家精神重視「誠」,這點我很同意。方兄將誠與儒家精神的關係是以「充份條件」(有A則有B,A為B的充份條件)的邏輯句形來表達的:有誠者便是人(君子),故誠乃人(君子)的充份條件。方兄有時以「心」作為一個中介,有誠就有心,有心就是君子。雖然加了心作為中介,但仍然無損那「充份條件」式的邏輯句形的因果關係說法。

方兄的例子不少,以下只引兩處:「人如能把這個心真誠地表現出來,這個人便實踐了他作為人的特質,他可無愧地被稱為一個人了」、「心誠便是君子,便是聖人了」。

方兄亦將「誠」視為人(君子)的「必要條件」(無A則無B,A為B的必要條件):人若不誠則不能成君子,故誠乃君子的必要條件。方兄有時以心作為中介,但同樣無損那「必要條件」式的邏輯句形的因果關係說法。

方兄例子如:「我們是否是一個人,便要看此心是否真誠地表現出來了」(言下之意是若不真誠表現就不是個人)、「心如不誠,便如無心,故人之所以有價值,以其誠心故也」。

(從上看,方兄認為「君子」才配稱「人」,調子相當高,依此,恐怕世上沒有多少個「人」。但小弟無意在此討論「人」的定義問題。)

方兄又說「誠」是「真實無妄…真誠面對自己的心,毫無半點造作與矯飾…從容自若…敢愛敢恨,毫無牽掛」,原則上我算同意,但所謂「敢愛敢恨」當中強調的態度「敢」,似乎方兄該多作補充。奸惡之徒同樣敢愛敢恨敢殺敢屈敢偷敢搶,毫無牽掛。方兄斷不會說這些惡徒是儒者,是誠之典範。不過,從「敢作敢為」這點上說,方兄似將「誠」的依據和目標安立在「自由」的表現上,於是「想做就做」(敢)的自由表現便是誠的表現,彷彿誠即自由。我個人以為這個立論片面,理由下表。

方兄在另一貼文說「真正的儒家精神是人文精神…而每個人也可以不隨物欲或不隨外在環境的限制而跟隨自己內在的自覺主體而做出決定,這就是所謂誠心。」以上的說法基本上是康德討論自由的說法,也是牟宗三先生藉康德來解釋儒家哲學系統某部份的說法。

康德將自由分為兩義(積極與消極)。積極的自由是我自建價值自我立法,「按著」自己頒佈的律令而行事,這表現為進取敢為;消極的自由是我「擺脫」生理本能對我的種種朿縛,使我不作它的奴隸。若被本能慾力牽著走,這還算是什麼自由?這表現為自我克制而有所不為。積極與消極的兩種自由分別表現為進取和有所不為,相近涵意的孔子就說過:「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娟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子路十三)依我看,方兄的誠或人文精神看來都偏在「進取」(狂)的一面而忽略「有所不為」(狷)的一面。

大體而言,方兄將誠視為儒家精神(人文精神)的充份條件,有時是必要條件或綜合兩者而為充要條件,而人文精神的涵義又不外乎是指自由的爭取,而自由又僅是主動進取的單義表述,於是方兄就得出結論說羅小虎的行為是誠的表現(原文:「故事中以羅小虎角色最為真誠的代表了,雖然是山賊,但敢愛敢恨,毫無牽掛,也是最深信「心誠則靈」這句話的人」),彷彿羅是儒家精神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而李慕白則不夠進取地逾越傳統禮教,因此未能表現出儒家精神。

對於否定誠是作為人的充份條件,我個人很同意Cissie 君的反駁。(方兄亦同意)「…所表揚的所為"誠",卻不是發自內心的"仁"。"誠"如無"仁"不為珍貴…動物又難道不"誠"麼?儒家之教何止於發自本能的"誠"了」。所以,「誠」頂多只能夠是儒家精神的必要條件。

(二)
另外,李慕白的人格和行為,是否未能展現儒家精神呢?現在我試從電影文本中作些引述來看看。

李慕白破戒提早出關,他對俞秀蓮說「我一度進入了一種很深的寂靜…只有光,時間、空間都不存在了…我並沒有得道的喜樂,相反,卻被一個寂滅的悲哀環繞,這悲哀超過了我能承受的極限…有些事我需要想想…一些心裏放不下的事」。這種寂滅的悲哀是什麼?對公是李慕白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對人間世的種種悲苦有著無限的同情嗎?對私是玄牡劍法的繼傳、師父大仇未報、男女情愛的未順嗎?

我不曉得,但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無論公私總之李慕白就是放不下,認為自己要去正視它解決它,這算不算是種積極承擔的表現?方兄說「李慕白…總是愁眉深鎖,不能坦然面對,欠缺了得道者隨遇而安的瀟灑氣度,就是因為他要收起自己的"心"」,我以為若果真收起自己的心,李就該作個狀來扮開心,但李沒有,不開心就不開心,並且還向俞訴說,這樣算不算誠?「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君子的樂天知命固然是,但君子悲天憫人的意識憂患,盡在責任之承擔,「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責任未完,情何以堪?表現為一時之愁眉深鎖,亦可諒解罷。

然而,就方兄的見解,實可引出另一問題:人是否必須證成了道的無善無惡無心無意無知無物的圓融境界才配稱為儒者,及其往後行為才被視作發揮了儒家精神?

方兄似乎對成道的判準有二,缺一不可:一在當事人是否爭取積極義的自由,二是其人外表至少要自然流露出無憂無慮的喜樂笑臉。而更重要的是方兄認為成道後才有資格配稱儒者,成道前的「志者」在種種道德兩難(to be or not to be)之間作抉擇的感情掙扎、瞻前顧後唯恐不周的猶豫等表現就絕對與儒者的身份無緣。方兄這種調子是否說得太高?若然,孔子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順,七十從心所欲不踰矩,大概孔子五十歲前也不配稱為儒者。

另外,方兄認為一個成道的儒者模樣是有典型樣板的,既是個自由人(依方兄僅是進取義),就必然是個快樂人。儒者有著隨遇而安的瀟灑氣度,好像除卻快樂情緒外,沒可能有其他情緒。得道會有喜樂,這個我無異議。(若果得道後全無平安喜樂,那麼人求道幹啥?搵苦來辛咩?)所謂「有諸內必形諸外」,這種內含本質主義而推想成道者外表「有樣睇」的典型樣板觀念,無疑一直是中國文化儒道佛三家思想所共許,但也因為這樣的形式化的典型理想,使妄人欲扮得道高人而裝得嬉皮笑臉地消遙,或倒過來遏抑自己的情緒而裝作若無其事不為所動般沉著或無所謂。這種對人格理想的典型「形式化」,不能不說是中國文化中禮教「形式化」的一個濫觴。

存在主義者有否這樣的典型?各國的存在主義者都有分歧思想,有些人甚至自行否認是存在主義者,而存在主義者又有有神論者和無神論者,而有神論者又有不同宗教;有些存在主義者對人生持樂觀態度,有些則十分悲觀;又有些神經兮兮有時暴燥有時憂鬱(如尼采),有些又文質彬彬如學者。這裏真否存在人物典型?儒者風範氣度外表是否也必有典型?我很懷疑。

(三)
至於說李慕白為禮教囿限不能活出真個性,因此未能表現儒家精神,這點我也不同意。方兄以電影中的愛情來立論,故我亦依此說一下己見。

方兄認為李俞兩人不敢愛不敢恨,因此愛得不誠,愛得痛苦,愛得迂腐。但愛情又豈是只得一途的表現如西方荷里活式的愛情觀?西方式的愛情觀是男女相悅必須訴諸於口,一拍即合;可以有性無愛,但有愛卻必須有性,而性又必須伴隨性高潮,那樣愛情才算是圓滿。但愛情真需以上的計較嗎?兩情相悅又豈在朝朝暮暮?電影中李俞兩人一直情曲暗奏,彼此都清楚,這樣的婉轉愛意,我個人倒覺得十分浪漫。

行動上,其一是李慕白決意送出青冥劍,就是要退出江湖而跟俞秀蓮以後在一起,這點連第三者的貝勒爺也看穿而提點俞,甚至自薦做媒,這裏又可有禮教的壓力考慮?只是俞太過矜持罷了;其二是李俞相約送劍後要在貝勒爺府中相聚再定日後生活。這前後兩點都說明李對俞的間接表白愛意。

至於李俞情愛之事受阻,部份雖是禮教導致(俞小時候就定了親),但後來卻是因為俞的未婚夫孟思昭曾救李而喪命,於是李俞兩人為「義」(報孟思昭救命之恩)而自願暫擱男女私情。所謂「死有輕於毫毛,亦有重於泰山」,究是毫毛或泰山,此價值端視當事人的自作多情自我立法而決定。李俞兩人最後選擇「有所不為」(即暫擱男女私情),我們又豈能不尊重?人可以自選自決走上一條使他負上更沉重包袱的前路,但這絲毫毋損當事人的自我立法的人格尊嚴,這正是儒家重視的抉擇自主「過程」,而不是守不守禮教這種抉擇「後果」。

李慕白不敢犯禮教?他對玉嬌龍就說過「李慕白就是虛名;宗派是虛名;劍法也是虛名;這把青冥劍還是虛名。一切都是人心的作用。」為收玉嬌龍為徒,武當派也可破戒收女弟子 --- 李對俞說「為她可以破個例,如果不成,這姑娘將來恐怕成為一條毒龍。」但李慕白又真全面超越了禮教(僵化了形式的儒家義理)嗎?恐怕不是。若果他不介懷形式上為義而圖報已死的孟思昭救命之恩,他又大概不會耽擱情愛。

就禮教這點說,方兄認為真正儒者都該反對。但追溯一下歷史,孔子說「以直報怨以德報德」,本有相對之義,但後來卻發展為「以德報怨」的單向絕對義,強調無論對方如何無恥,我也不能不義。原則上是主體性(我)的絕對彰顯,但實質是一廂情願的無謂犧牲和姑息。這種偏面地對道義毫無保留的承擔,不能不是以後縱容禮教(例如漢儒的三綱五常)的原由之一;另外儒學重視人的尊嚴,而自尊又容易淪為保護面子,畀面變成禮,因此禮教不能只說為法家之利用而跟儒學全無關係,也因此不可否定歷史上部份儒者原則上並不反對禮教。雖言「道統」,但認定「真正」儒者都必然戴相同的認知眼鏡,對任何價值都有相同的詮釋和追求,繼而都會反對禮教反對建制,我實在不敢苟同。

(現代中國人反對禮教,原因多在中國窮困,因此歸究禮教,但近代至今的日本一直兵強國富,它的倫常禮教豈有消減?因此禮教與國困是否有必然正比的因果關係,我倒懷疑,雖然我並不支持禮教。)

(四)
最後,我還想引述一點:李慕白死前用最後一口氣對俞說「我已經浪費了這一生,我要用這口氣對你說,我一直深愛著你…」這幕戲相當感人,俞本叫李不要花此口氣在她身上,該將它提升以便進入解脫生死之元寂最高境界,但李又對俞說「我寧願遊蕩在你身邊做七天的野鬼跟隨你,就算落進最黑暗的地方,我的愛也不會讓我成為永遠的孤魂…」為了俞,李寧願掉進黑暗鬼域,這點正顯示儒家的根本宗旨並不立在「個人」的了生死上,而是作為一種人生實踐(道德)哲學,它志在通過對「全人類」的救贖責任和承擔來成就眾生人格,立己立人達己達人,而這志向又必先賴對眾生有情,然後此情化為驅動力,於是主動承擔一切。儒家精神背後的根本動力就是那份悲情那份愛。

《臥虎藏龍》一書的作者是否反對儒家我不曉得,但改編了的電影中對儒者及其精神的描述我卻認為相當細緻。儒者不是神,他們都並不必然事業成功愛情得意。

小弟學力極有限,以上斗膽隨便胡說,請方兄和大家見諒。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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